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洛政文〔2012〕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国有资产在市出资企业中有进有退、有增有减,产权分布和企业性质都发生较大变化。为加强对现有市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调整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并将重要子公司同步纳入监管范围。现将调整后的企业名单通知如下:
1.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洛阳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1)河南洛阳矿业集团镇平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2)洛阳锦桥矿业有限公司
4.洛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洛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洛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洛阳长运站务有限公司
7.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8.洛阳硅业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1)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3)洛阳瑞阳热电有限公司
(4)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
9.洛阳源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洛阳市地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