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墙体材料改革发展办公室转发省墙改办201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大兴新区、纺织城发展办、城改办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省墙改办《201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对以下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是要抓好《
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的学习贯彻,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管理、设计、审查、施工、监理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努力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墙改和节能意识,依法管理,严格执法,自觉守法,逐步把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要严格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08〕94号),征好、管好、用好专项基金。市建委将会同财政局于6月份组织工作组对各单位新型墙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查找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对违规违法征收、使用专项基金的要提早清退和收回,对拒不整改,情节较严重的,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严格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要把好“三关”:设计审查关。对设计不符合要求的这、审图机构未审查和设计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准备案;把好检查、核查关。节能施工阶段,要严格监督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的行为,防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和不符合节能标准的行为,督促及时整改;从严把节能验收备案关。凡是不按设计施工的,违返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不能验收备案,确保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
四是要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建委下达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长安区2万平方米、高新区2万平方米、曲江2万平方米、经开区2万平方米、临潼区2万平方米、阎良区2万平方米、高陵县1万平方米,各单位要尽早确立项目,尽早开工改造,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五是要进一步巩固禁实成果。周至、户县、蓝田、高陵四县列入2012年全国“禁实”名单,第四季度国家、省市联合工作组将对“禁实”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切实抓好“禁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联合工作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