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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2)编制调查工作底图。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图层、建设用地预留区图层、有条件建设区图层套合到土地利用现状图、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上,并做好与已设矿业权和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衔接,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保护块划分和编号,以镇为单位设区,行政村为单位设片。通过内业判读遥感影像图确定需实地核实的图斑,作为可疑图斑在工作底图上标注。

  可疑图斑主要包括划入基本农田的大量可调整地类、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块内的一般耕地以及采矿用地等。

  ①可调整地类:1999年以后,因农业结构调整原因,将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遭到破坏的土地。对耕作层破坏的土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

  ②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根据《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禁止划为基本农田。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

  ③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块内的一般耕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优先将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需实地核实是否具有良好水土保持措施,如符合条件可划入基本农田。

  ④采矿用地。充分加强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衔接,对拟设探矿权、采矿权或已核发采矿许可证区域内的土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

  (3)准备调研表格。制定可疑图斑调查、基本农田基本情况调查、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牌及界桩情况调查等表格。

  (二)实地调查核实

  1.实地调查内容

  (1)在交通沿线、集镇、村庄周边等醒目位置确定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的实地位置,并标注到调查底图上。

  (2)针对可疑图斑,实地重点核实划入基本农田的地类和图斑是否与实地一致,是否存在将成片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园地、林地、采矿用地误划为基本农田现象。发现实际情况与规划不相符的,标注到调查底图上。

  (3)全面调查基本农田保护块承包经营状况,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承包责任,落实到行政村或者村民小组。

  (4)调查各基本农田保护块的土壤条件、地形条件、农田设施配套、种植主要作物及产出等情况,填写调查表格。

  2.实地调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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