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等教育、职业培训机构建设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开展服务外包产业的职业教育,引进高端实用型人才,加快形成系统的服务外包实用人才培养机制。
(七)积极组织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园区、企业参与。积极搭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与交流平台,积极筹备建立南宁市服务外包信息网,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政策、企业宣传和外包业务信息等综合服务。利用丰富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高端劳务输出、对外工程等有一定优势的国际服务贸易,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各类展会。积极组织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服务外包专场对接招商活动。
(八)申报工作。
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委、相关园区配合。申报成为自治区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园区。
(九)发展服务外包行业组织。
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委、相关园区配合。发挥服务外包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产业资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服务外包行业组织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十)建立完善的服务外包产业统计制度。
由市统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相关园区等部门配合,建立科学合理反映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的各种政策,引导和督促服务外包企业及时进行服务外包业务的备案统计,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优化服务外包企业融资环境。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推动银行与服务外包企业之间的对接沟通,帮助服务外包企业与银行建立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形成具有直接投资、引入投资、协助投资功能的多元投资体系,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创新信贷支持模式,积极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设立风险投资种子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项目。鼓励和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对拟上市的服务外包企业,由财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扶持,对上市成功的服务外包企业,由财政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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