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是规范办学、服务学生的重要环节,也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重要方面。着力完善德育工作机制,规范学校德育管理。
颁布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德育指导纲要》。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为抓手,总结梳理北京市中小学德育的目标、内容、途径体系,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中小学德育体系,树立首都中小学德育品牌。
研制《北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学校德育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校章为入手推进现代化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强化《
中小学生守则》和《中、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
健全德育工作管理机制。坚持每三年一次的全市德育工作会议制度,每年一次的德育工作交流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完善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状况和学校德育发展状况监测制度。
建立中小学心理教师教研制度。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使用,指导中小学开设心理活动课或心理健康教育课。探索建立市、区两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教研制度和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观摩交流周活动。
(七)特殊需要关爱工程
针对不同教育群体的特殊需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教育策略,促进每一个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康人格的形成。
开展来京人员随迁子女融入教育。实施京籍和非京籍学生手拉手活动,面向来京人员随迁子女开展爱祖国、爱北京教育,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北京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殊关爱和照顾,加强养成教育,提高学习兴趣,实现同在蓝天下健康共成长。
重视独生子女教育问题。开展需求性调研和动态性监测,根据独生子女的特点,开展校本性、区域性的教育教学试验,通过实施同伴教育、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培养独生子女的健康人格。
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加强专门学校布局调整研究,推进专门学校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研究普通中小学校和专门学校的转送衔接机制。在普通中学继续完善全市中学行为不良和严重行为不良学生的动态监测和成功教育案例模库建设。
(八)德育科研引领工程
科研是实现首都中小学德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加强德育科研队伍建设,发挥科研的前瞻性作用,为德育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