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文化示范工程
文化是教育发展的力量,学校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发展的灵魂,对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要把中小学建设成为传播和辐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阵地,特别要落实到课堂上,体现在教学中。
启动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支持全市中小学校结合校情,在校园环境、学风教风、班级文化、学生社团、红领巾阵地、党团建设等方面形成富有内涵和特色的学校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念。“十二五”期间推出500所中小学学校文化示范校。
开展校园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大力开展传统文化、地区文化、校本文化实践活动。通过家长开放日、社区开放日等形式,推动学校文化向社会开放,接受社会检验和监督,吸引更多的家长参与到学校文化建设中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学校,推动学校文化建设。
推动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系列化。每学年按时间、分学段,坚持开展“我们的节日”、“学雷锋活动”、“寻找身边的道德榜样”、“劳模进校园”、“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模拟联合国、唱响新童谣、网上冬夏令营、上爱国主义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第一课、国旗下讲话、入队和离队建团仪式、成人仪式等活动,使学习践行“北京精神”制度化并形成特色。
(三)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社会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生动形式,也是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形成的重要环节。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红领巾学校、少年团校和中学生党校建设。建设市、区、校三级红领巾学校、少年先锋团校和中学生业余党校,促进有机衔接,逐步建立优秀学生的发现、培养和追踪机制,积极发展优秀中学生入团、入党,大力弘扬和唱响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实施中学生领袖培养计划,培养和树立优秀中学生典型。
深化社会大课堂建设和应用。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大课堂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推进资源单位实施“学生教育计划”,鼓励中小学在社会资源单位设立学生第二课堂实践点和体验区,推动建立校级资源单位,支持教师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教研活动。继续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每年五月举办“博物馆之春”活动,大力推动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教育场馆。
每年举办中小学生公共服务周活动。推动中小学全面开展社会公共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力所能及地参与社会服务,引导小学生学做志愿者、中学生践行志愿者,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积极拓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校内外志愿服务项目、岗位和基地。面向学生开展社会服务公益创意设计活动。
全面推动中小学开展生涯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和法制教育。推动青少年社会实践体验营活动,引导学校将教育与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为学生发展兴趣、学习深造、就业选择奠定基础。大力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学习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实《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提升学生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