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交通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北京实验室”的通知
(京教函〔2012〕380号)
北京交通大学:
根据市教委《关于在高等学校中建设北京实验室的意见》(京教研〔2011〕4号),经论证答辩、专家评议及现场考评,决定批准由你校牵头联合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交控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织申报的城市轨道交通实验室为北京实验室。
请按照京教研〔2011〕4号文件要求和《城市轨道交通北京实验室建设任务书》目标,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悬挂“城市轨道交通北京实验室”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