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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评价结果的批复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评价结果的批复
(琼府函〔2012〕87号)


省海洋渔业厅:

  《关于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评价的请示》(琼海渔〔2012〕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留海南照丰水产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有效期至2014年7月31日止。

  二、同意取消海南蓝海水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请你厅按照有关要求,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辐射带头作用,更好地促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日

  附件:
  保留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

  海南照丰水产有限公司

  海南华绿食品冷冻有限公司

  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

  海口庚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翔泰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海南翔泰渔业有限公司)

  海南中渔水产有限公司

  海南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定大养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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