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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南金龟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批复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南金龟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批复
(琼府函〔2012〕86号)
省海洋渔业厅:
《关于要求批准海南金龟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请示》(琼海渔〔2012〕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海南金龟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时间从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止。
请你厅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和发挥好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为促进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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