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京财法[2012]1376号)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市财政系统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和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京财法〔2012〕25号)的精神,按照
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财法函〔2012〕36号)的要求,北京市财政局组织全市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公民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财政“六五”普法读本内容及“六五”普法以来新公布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面向全市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各区县财政局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参加竞赛。局属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动员财政服务部门单位财会人员和社会人员积极参赛。法制处负责组织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参赛。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上。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竞赛答题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8日可登陆财政部网站查询成绩。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奖励坚持重精神奖励、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的原则。
(一)财政部奖项:本次竞赛财政部分别设立组织奖和个人奖。
1.组织奖。本次竞赛设组织奖120个,根据竞赛组织工作以及参赛人数、财政干部参赛率、答题成绩等情况,对省级财政部门、专员办和设区的市(地、州、盟)级财政部门予以奖励。
2.个人奖。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150名、三等奖600名。个人奖采取网上公开抽奖的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