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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坚持教育内涵发展,确立并形成“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建设好学校发展的“软环境”,形成良好的教学研究和学术环境,培育和谐的育人环境,建设高效的运行机制。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注重学校教育的内部动力、内部潜力和内部创造力的不断优化和资源重组,提升办学实力,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市教育局)
  (四)加强教育设施建设
  1、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优质资源库建设,依托国家、省和市、县(市、区)教育网站(卫星宽带、网台、教育电视),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平台。
  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工程。到2015年,全市城区和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班班通”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现“班班通”,普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逐步提高生机比、联网率和使用率,同步享受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依托十堰教育信息网开展教育电子政务、电子学籍管理、网上办事、在线咨询、在线考试、在线查分等业务。推广中小学校园网站建设,到2020年全市90%以上中小学建成校园网络。充分发挥教育电视远程教育功能,保障重要教育信息及时有效传播,为学校、家庭和社会服务。(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2、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室、活动场地、生活用房、实验室、图书馆(室)和体育卫生艺术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学校规模与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标准、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器材配备标准达到国家和省要求。按生均公用经费10%预算远程教育管理经费,保障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经常性维护经费。加强学校后勤保障工作,逐步实施后勤设施配套标准化,全面改善在校学生生活条件。优先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育装备缺乏、学生生活设施简陋等问题。2015年完成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乡镇中心小学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0%以上的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多媒体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等功能教室和体育设施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学标准化建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五)推进依法治教
  1、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将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范围,完善地方性教育政策。教育重大决策出台前要通过公开讨论、征求意见、听证公示等方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工作的职责,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学校、师生和举办者权益。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师生申诉制度,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正当权利。(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
  2、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规范高效的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和制度体系。完善督导结果公示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督学委派和督学责任区制度。严格执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完善幼儿园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市、区)、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实验学校、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制度。(市教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人社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制定区域规划和推进新城镇建设时,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对符合教育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优先立项、优先保证,优先保障教育在经费、人才、规划、用地等方面的需求。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区时,必须按要求设置学校和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应作为城乡规划建设成员单位,参与对居民区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的审核与建设的监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提供学校建设所需用地,并对公办学校用地资金和建设资金予以保障。因城乡建设需要拆迁学校的,重新建设应当确保校园规模和设施完整,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原面积,存量资产不得减少。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学校周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征求学校意见。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工作实绩纳入各级党政年度考核责任目标和主要负责人考核指标。建立和落实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及建议。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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