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强化职业教育政府统筹。依法落实市、县、乡三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切实做到八个统筹,即统筹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布局和建设,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统筹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责。强化政府部门责任,规范劳动就业市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农办、市政府研究室)
2、加快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围绕“一主四大”产业,打破部门、行业、学校类别界限,采取划转、合并、迁建等形式,实现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在十堰城区重点建设3-5所特色、示范性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建好一所职教中心。
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联动机制,调整优化专业设置。重点发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积极开发和拓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专业。重点支持建设20个左右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集群。实施农科教结合,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经信委)
3、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统筹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企校共赢的办学机制。落实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和奖励政策,鼓励支持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立职业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模式,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系统设计和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依托汽车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品牌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以现代制造业为重点的“校中厂”、“厂中校”共建。鼓励支持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强化部门协调,建立教育与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旅游、农业等产业的协作机制,密切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结合,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课程设置、办学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4、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提高支撑产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目标,重点建设10个左右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集教学、培训、鉴定、生产等共享、开放、高效的多功能、高标准现代实训基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核心技能培养为课程改革主旨,以核心课程开发为主题,以教学项目设计为抓手,推进以仿真教学、实训教学、模块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为重点的专业课程改革,全面推行学历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建立中职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奖励制度,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培养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创业精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五)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优化结构办出特色。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推进高校优质资源整合,支持提升教育层次。以优化专业结构、提高育人质量为目的,以重点学科为龙头,有效整合校校之间、学校内部院系之间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支持高校重点学科、精品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学生创新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和综合竞争力。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加快发展汽车、机械制造、数控技术、电子信息、材料应用、医学、药学、护理学、生态环境、旅游、物流、市场营销、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体育等专业。(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用“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严格教学管理。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养成良好学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健全大学生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观培养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和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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