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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十堰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1年8月底前,完成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县(市、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列入专项检查和整改的政府机关主要包括: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检查和整改的重点是办公软件(在用的主要是微软office,金山wps等)和杀毒软件。
  各地、各部门要将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汇总后于2011年10月底前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二、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调整十堰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分工是: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市直各部门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本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调整、充实或参照设立相应机构。2011年3月18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一)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的方法与时间安排。
  1、2011年3月30日前,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机关自身,不包括下属单位)使用的办公软件(在用的主要是微软office,金山wps等)和杀毒软件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各单位现使用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品牌及数量,其中正版数量和未经授权软件数量。各单位自查后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连同整改方案及现有的相关办公和杀毒软件的授权书、购买合同复印件于3月30日前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11年4月中旬前,根据自查情况,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材料,提出整改意见,汇总正版办公软件需求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3、2011年7月底前,各单位按照自查清理、采购更换和检查验收等步骤完成本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市版权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主要查看所使用软件的授权书、购买合同等,并对计算机进行抽检。对仍使用非正版软件的,下达整改通知。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不能通过检查验收的,报市政府予以通报,责令限期实现正版化。
  4、2011年8月上旬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小组向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本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5、2011年8月底前,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合同,检查部分单位的计算机,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报市领导小组通报限期整改。
  (二)县(市、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的方法与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省、市、州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抓紧落实,确保县(市、区)级政府机关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在2011年9月底前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落实。2011年10月上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向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四、经费安排
  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10]47号文件提出的“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的要求落实专项经费,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做好正版软件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防止侵权仿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正版通用软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对软件兼容、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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