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目标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关乎国计民生。保护耕地、维持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是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国家行动。近年来,国家围绕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启动约谈问责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全国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土地管理秩序有了明显好转。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国土资源部土地督察工作专题报告上批示:“土地督察工作成绩显著,保证了中央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目标的落实。但是,目前土地违规违法问题很多,土地督察和管理任务繁重,要再接再厉,不可松懈”。省政府田承忠副省长就如何执行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抓好土地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周霁市长要求:“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务院、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切实把执法监察工作落到实处,措施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市虽然相继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查处土地违法违规“百日行动”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全市土地违法违规,特别是滥占乱用耕地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促进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保障了十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从2010年度新开工项目清理统计数据和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星遥感工作汇总数据情况看,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仍不容忽视,特别是一些地方工业项目未批先用的问题尤为突出,致使一些地区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较高,存在着较大的土地违法问责风险,全市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秩序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必须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对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认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危害性,深刻认识坚决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手段,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