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2012〕5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强化政策支撑,壮大发展载体,加快普及应用,促进产业升级,带动区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优化布局。按照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消费需求,推动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以及服务消费电子商务的协调发展。
2.产业联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融合,以电子商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实现产业链条协同发展。
3.强化应用。紧紧围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领域,培育电子商务应用主体,深化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电子商务,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和应用规模。
4.增强辐射。壮大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覆盖功能,拓展电子商务交易范围,做到立足本省、覆盖全国、辐射全球。
5.抓大扶强。重点支持一批发展基础好、经济实力强、市场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相关资源,加快发展;重点支持骨干和示范企业做大作强,带动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模与应用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电子商务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2万亿元,占全国比重提高到6%,网络购物达到1200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8%。
全省扶持100家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重点培育并命名授牌3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力争4至5家进入全国电子商务百强企业行列;打造6家全国或区域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搭建30家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全省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的电子商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