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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含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临时补丁升级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含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临时补丁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近期由于部分用户税控盘出现时钟跳变问题,导致时钟异常,影响正常业务进行。为解决此问题,税务总局组织对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含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进行了修订和业务功能测试,形成解决税控盘时钟跳变临时补丁。现就有关功能升级通知如下:

  (一)货运发票税控系统_纳税人端(含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解决税控盘时钟跳变临时补丁涉及货运发票开票软件(企业自开版)、货运发票开票软件(代征机构代开版)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税控)。

  货运发票开票软件(企业自开版)临时补丁升级必须在已升级11号补丁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后的版本信息为V1.1.11 2010.10。

  货运发票开票软件(代征机构代开版)临时补丁升级必须在V1.0.02版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后的版本信息为V1.1.11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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