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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四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四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2〕115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省医院协会: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根据
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我厅根据医学科学、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临床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第四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现公布如下:
1、体外膜肺生命支持技术(ECMO)
2、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微种植体支抗技术
4、单肺通气技术
5、人工耳蜗植入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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