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专家指导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2〕82号)
南京、无锡、徐州市卫生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提出了“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结合”的要求,《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11〕78号),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我处委托省康复医学会组织专家于7月30日~8月2日对我省试点城市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指导。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的
指导三个试点城市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措施;迎接卫生部今年9月对我省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中期评估。
二、指导内容
按照《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375号)中的评估标准,逐项对照,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
指导组采取听汇报、现场察看,了解试点城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现状,提出意见与建议,指导试点城市康复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相关要求
请有关市卫生局医政处积极支持与配合,认真准备汇报材料,虚心听取专家组意见。指导组工作结束后,各试点城市要认真研究专家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并向我处报书面报告。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专家指导组
组 长:励建安 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
副组长:许光旭 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
组 员:杨卫新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
陈 伟 徐州市中心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
张 伟 徐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3382667615)
江小宁 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534518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