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对重点防控区饮用水、粮食、蔬菜、肉禽蛋奶和饲料等重金属监测评估,以及生产、流通、消费市场监管,确保居民饮水和食品安全。此项工作由赤峰市、巴彦淖尔市主办,自治区农牧业厅、卫生厅、工商局按职能督办。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体系
  建立目标考核制和问责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和各盟市签订了“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对各盟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未达到规划目标指标,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按有关规定追究盟市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该地区实施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同时,其新、改、扩建排放重金属的项目一律不得投产。
  各盟市要按照目标责任书、《内蒙古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企业,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
  (二) 开展政策研究,构建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自治区环保厅牵头研究制定我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积极争取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资金;内蒙古保监局、自治区环保厅牵头研究建立重金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财税支持政策。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各盟市要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每年列支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推进项目实施。明确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任何涉重企业不得以未得到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等为理由,拖延项目工程进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投入。
  (三) 强化科技支撑,促进污染防治
  自治区科技厅和环保厅组织开展重金属污染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土壤和场地污染修复等重大课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快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技术的引进及推广,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水平。
  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要大力推广重金属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构建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平台,推动重金属污染治理环保产业的发展。鼓励重金属排放企业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行。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