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要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加快职业院校培训和实训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
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要切实发挥广泛联系群众、联系企业的作用,加强对职业培训政策的宣传,广泛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五、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劳动者的实际需求,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首席技师选拔培养和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企业职工职业培训指导、职业培训第三方督导、培训项目研发、高技能人才宣传表彰等工作给予支持。
(二)完善补贴培训政策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补贴培训制度,调动劳动者、培训机构、企业行业组织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鼓励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参加政府补贴项目培训、职业技能比武竞赛和高师带徒活动,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费补贴。鼓励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对培训机构开展高级及以上项目培训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贴,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开展经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按有关规定给予培训和实训费用补贴。
(三)加强培训资金监管
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和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资金,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申请和拨付的条件和程序,实行公开透明的办法,定期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审计,防止骗取、挪用、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监察部门要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
要将职业培训作为本区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为各级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国资、教育、经济信息化、科技、商务、农业、建设交通、环境市容、卫生、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引导和宣传,引导企业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二)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