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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院校学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区域内职业院校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扩大校企合作规模,加大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对社区未就业青年人,加强个性化职业指导,引导参加储备培训,鼓励通过职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培养职业精神。
  (三)以稳定就业为导向,加强技能提升培训
  对本区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引导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使职工实现稳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与区域内具有补贴培训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具备条件的也可自行组织实施培训,力争“就业一人,培训一人”。产业结构调整中关停并转的企业要在安置分流员工时大力开展好转岗培训。
  (四)以创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创业培训
  继续实施市民创业行动计划,创建创业型城区,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对新区区域内中高等院校学生和社区青年,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项目指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积极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对意向创业者加强创业辅导培训,对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强化创业提升培训。完善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见习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强化创业培训与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
  三、重点推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
  (一)支持成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联盟和区域联盟
  鼓励大中型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培育建立企业大学,通过培训实训费补贴形式,针对技术含量较高、需求较大的主体工种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各类培训资源的共享,以“7+1”生产力布局为重点,支持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建立区域性技能培训联盟,以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为重点,以行业联系为纽带,支持同行业企业、相关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建立具有行业特点的行业培训联盟,通过整合人才需求、师资队伍、课程研发、培训实训设施设备等培训资源,有效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
  (二)实施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百人计划
  在新区重点产业及传统技能和民间绝技领域,“十二五”期间开展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百人计划,依托高技能领军人才成立首席技师工作室或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政府工作经费资助的方式,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术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与推广机制。
  (三)落实“高师带徒”千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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