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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石柱第三届土家民俗文化节暨2012中国重庆·黄水林海消夏旅游节期间旅游接待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六)县交委要开展全县交通客运接待能力调查,并提前做好客运调度准备和服务工作;开展客运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客运秩序,确保交通安全;加大对运营车辆的监管力度,重点对黄水旅游观光电瓶车的监管;在节前对重点旅游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七)县公安局要强化落实24小时巡逻检查,加强黄水集镇、黄水至大风堡沿线、千野草场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交通管制,规范车辆停放,及时疏通车辆堵塞,严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和坚决打击治安、刑事案件,为游客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社会环境。
  (八)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黄水场镇范围内的旅游饭店、宾馆、农家乐、歌厅等公共场所和主要景区(点)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的检查,切实排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
  (九)县林业局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重点区域的进山路口设立岗哨,严禁携带火种进山,特别要认真落实严格管控野外火源、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的“三严格”措施,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节会期间森林资源安全。
  (十)各保障部门要全力抓好水、电、气、通讯、气象服务保障。一是县水务局要保障消夏节期间正常用水和用水安全;二是县电力公司要搞好电力供应调度,充实人员、强化值班,及时做好电力设施维修,保证黄水、鱼池等旅游集镇和主要旅游景区正常供电;三是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要加强通讯线路和机站维修,确保通讯畅通;四是县经信委要协调督促供气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供气充足;五是县气象部门负责做好节会期间气象预测预报工作。
  (十一)南宾镇、西沱镇、黄水镇、冷水镇、悦崃镇、鱼池镇等重点旅游集镇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抓好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强化信访稳定、安全文明、市容市貌、旅游管理工作。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查
  节前、节中分别由县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大黄水”旅游区旅游接待和旅游安全进行全面的大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采取电话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乡镇政府在节前、节中开展的工作情况督查工作,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要坚决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也要密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中国·石柱第三届土家民俗文化节暨2012中国重庆·黄水林海消夏旅游节期间的旅游接待和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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