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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创新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模式

  继续抓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实验室生物安全软、硬件建设,争取2012年在所有相关单位设立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完成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网上备案工作,制发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制体系和监督管理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实验室生物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做好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保藏运输资格审批工作。依靠省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队伍。

  七、提高医学院校临床教学质量,促进医学教育协调发展

  继续做好对高中等医学院校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规范我省中等医学教育办学标准并做好新增及复评专业评估工作,为确保学生的培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临床技能操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全省高、中等医学院校技能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医学院校临床教学质量。按照《河北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标准》继续做好我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继续做好高中等医学院校资料报表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卫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卫生社团桥梁纽带作用

  进一步加强卫生社团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继续增强为卫生社团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卫生社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献策。积极引导各卫生社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推动我省医学科技进步。

  九、进一步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保证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合理应用和稳步发展。对违规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人民群众正当权益不受侵害。2012年继续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逐步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校验工作。

  十、开发完善“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更好地为卫生技术人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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