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抓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综合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和规章制度建设。鼓励和指导综合医院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争取创建3-4个国家级示范单位、5-8个省级示范单位。
(九)强化中医药行业监管。严格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等准入管理,继续做好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工作。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大对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和引导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三、切实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和科技创新水平
(十)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省中医药学院独立设置步伐,力争年内完成独立设置工作。会同教育部门,继续加强高、中等院校中医药专业设置及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新一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培育一批代表我省学术水平的优势学科。
(十一)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定出台我省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采取柔性引进与刚性引进相结合的方法,与国内大师级学者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聘请2-3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我省工作。启动国家和省级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培养造就中青年名中医。
(十二)开展中医师带徒工作。启动国家第五批和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同时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中医师带徒工作。召开全省中医药人才工作会议暨名老中医药专家带徒拜师仪式,营造尊师重道、修德敬业的的良好氛围。继续支持建设10个名中医工作室,系统整理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育中医药人才。
(十三)加快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结合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实施好杏林千人培养工程,继续遴选200名基层中医师进行中医经典理论和临床实践的培训。抓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对从事基层中医药服务的100名中医执业医师进行转岗培训。
(十四)加强中医药科研管理工作。实施好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强化对在建项目的管理和检查。抓好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工作,重点对重大疾病、“治未病”、适宜技术等研究给予支持。启动“河北中医学术流派传承研究”重大专项,使我省中医学术流派薪火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