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重点建设项目。争取新增国债资金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单位。抓好已下达资金的国债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和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安排省级资金,实施30所县级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支持省中医院新病房楼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开展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测系统研究,完善项目绩效评估办法。
(四)加强中医医院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启动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筹备召开全省中医医院建设现场会,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全省中医护理技能大赛,提高中医护理能力。与省药监局联合组织中药饮片质量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使用。抓好石家庄市中医院的全国中医药信息化示范单位建设。开展中医医院财务管理骨干培训,确保新出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顺利施行。
(五)强化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级建设、协同合作”的原则,制定实施全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方案,按计划遴选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进行建设。继续抓好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鼓励市、县开展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全省重点中医专科协作组的作用,促进各成员单位的学术交流、技术协作和人才培养,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
(六)深化基层中医药工作。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创建2-3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5个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带动我省基层中医药工作整体发展。实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平台网络,健全师资队伍,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逐步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七)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继续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设区市级以上中医医院高标准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规范服务技术、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抓好石家庄市、迁安市和邯郸市复兴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适时召开全省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现场会暨第二届中医“治未病”论坛,积极探索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的实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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