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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发改办运行〔2012〕44号)


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我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现将我委关于做好暑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9月5日前写出书面总结送交委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王振乾  联系电话:88600534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暑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省“暑期安保稳定暨打非治违暑期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秦皇岛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按省安委会的要求,现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安委会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高起点准备,高标准落实的要求,精心筹划,严密组织,严格整治,全力确保暑期安全生产,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尽快部署任务,抓紧展开工作,确保上级指示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陈永久(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许爱朝(省发改委运行局局长)

  张杰(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运行局、电力办、投资处、能源局、产业处、服务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三、主要任务

  1、明确分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打非治违”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

  2、专项检查。一是煤矿。重点关注秦皇岛、唐山28座停产待整合矿井,严查未经批准生产建设等行为;二是非煤矿山。配合安监局认真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做到严格审查生产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发生产许可证;三是尾矿库。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尾矿库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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