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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名城的项目汇总表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邮箱hbndrsf@163.com)。名镇名村的项目汇总表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邮箱cz87904572@163.com)。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项目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邮箱liuql@hebcz.gov.cn)。

  (二)各地要抓紧组织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确保9月底前全部完成。完成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要尽快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未经技术审查的,明年将不予安排保护项目补助资金。

  (三)申报省级资金补助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由具有甲级或乙级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联系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负责名城项目)

  匙 楠 0311-87805332 1863300153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负责名镇名村项目)

  马 锐 0311-87805203 15833319621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刘清亮 0311-66651225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省级专项资金补助规划设计编制项目汇总表

  名城、名镇名村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位置

用地或建筑面积

进展情况

(完成、在编、未编)

计划完成时间

规划设计单位

编制

经费

申请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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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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