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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1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二、产业发展

  (一)现代服务业。按照“十二五”产业发展框架,大力发展以航运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引进和扶持力度,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在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中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

  加快中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推进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实质性运作。启动北外滩第二批航运经纪公司试点工作。成立上海船员服务协会。召开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推介会。(责任单位:区航运办)

  更加积极地发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做好德邦基金、长安基金等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成立航运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推进航运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完成区内现有7家担保公司的审核整顿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繁荣发展现代商贸业。继续加快推进四川北路商业结构调整,推动四川北路转型发展。组织策划以“零点酒市”为主题的元旦、春节商业营销活动,促进综合消费,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推动上海酒类消费指数中心、上海酒文化展示中心、上海酒消费信息中心、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运作,筹建“中国侍酒师协会”。积极培育大宗商品交易要素市场,支持华贸易货交易所实质性启动。加快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大紫金社区商业中心开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拓展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虹口园区)功能,积极推进中国图书出版集团数字出版项目等落户我区。以“电子书包”项目在我区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促进相关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区科委)

  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科委)

  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强协调与服务,推进上海音乐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二)房地产业。做好瑞虹新城四期、中信虹港名庭、东方海港国际大厦、城投控股大厦等楼盘的预售服务工作。加强土地储备和出让工作,做好海门路55号、场中路555号等地块出让工作。加强商品房价格的监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规土局、区土发中心)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花园坊节能环保产业园等载体的集聚和辐射作用,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市、区合作推进节能环保创意产业示范区建设,引进各类节能服务公司。(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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