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1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虹府办发〔2011〕6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单位:
《区政府2011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区政府2011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
第二季度是全面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时期,做好第二季度工作对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季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这条主线,团结奋进、扎实工作,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实现主要目标和任务“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第二季度要重点做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综合经济
(一)财税。按照全年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的目标,认真组织好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区级财政收入26.1亿元,现代服务业、房地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区级税收达到“双过半”,力争更多更好。积极落实各项税收征管措施,完成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按照全市完善收费收入分配管理相关要求,做好非税收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政策。梳理完善全区经济发展政策,建立“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修订完善科技创新、节能减排以及推进大柏树知识创新与服务贸易圈发展建设等专项政策。研究制订虹口区关于落实国家和上海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好企业的融资、贷款贴息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
(三)招商引资。围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实效性,重点吸引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外省市大型民营企业到虹口投资。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完成全区商务楼宇信息系统升级调试,不断推进异地纳税企业的转换工作,提高楼宇税收落地率。(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办、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企业服务。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区行政事务服务大厅“一门式服务”和网上并联审批工作。针对企业需求,积极帮助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营造适合企业发展的环境。按照市、区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部署,继续做好市级下放企业的接收和服务工作,召开下放企业恳谈会,确定相关服务举措和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办、区审改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