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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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教育
公共服务
| B1
责任主体
| 1.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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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区域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工作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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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规土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推进教育发展的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
| 发改委、建交委
人保局、财政局
教育局、规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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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不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排名为依据的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发挥公众、媒体在素质教育推进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合作的氛围。
| 区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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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经费保障
| 5.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达到“三个增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区政府财政支出达到本市规定比例。
(1)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递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落实。
(2)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区财政保障范围,并列入区政府预算,实行义务教育经费区统筹制度,加大对偏远地区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
(3)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和帮困助学制度。
(4)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
(5)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投入逐年提高,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占比达到本市规定标准,学费收入纳入预算并全额用于学校。
(6)终身教育经费列入区域教育经费预算,并保证经费逐年增长。
| 财政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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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全对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审计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国家对各级各类教育的专项资助和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用于资助的教育项目。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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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大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扶持和帮助力度。
| 财政局、教育局
|
A1
教育
公共服务
| B3
资源配置
| 8.确保学校布局合理,校舍建设达标率不低于80% 。其中2005年以前建设的达到“90标准”;2005年以后建设的达到“04标准”。
| 规土局、建交委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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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健全完善教育公建配套管理制度,形成由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校园舍建设工作机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
| 规土局、建交委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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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均衡配置,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及维修改造。
| 建交委、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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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师资建设
| 11.根据各级各类教育岗位设置标准,配齐相应资格的专职教师,保证区域内校际间教师职务比例、专业结构基本合理。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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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完善区域内校长、教师均衡配置、合作交流、柔性流动、资源共享等制度;深化校长、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学校课程领导力和课程执行力的提升。
| 人保局、教育局
|
13.提升教师师德水平与育德意识,实施以育德能力、创新精神、学科素养、研究能力为重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并在教师培训、骨干教师配备等向需要重点加强的学校倾斜。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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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学前教育
| B5
公益性及
普惠性
| 1.3-6岁本市常住人口儿童的学前教育做到全覆盖;98%以上3岁以下儿童与家长每年能接受4次以上免费早教指导;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或看护的需求能得到满足。
| 妇儿工委、民政局
教育局、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
2.建立并落实贫困家庭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 教育局、民政局
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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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非营利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对非营利学前教育机构有扶持举措,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得到扩大。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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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学前教育理念的途径,与家庭、社区沟通渠道畅通,提供教育服务满意度高。
| 教育局
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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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专业化
队伍
| 5.专任教师基本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园长、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和早教指导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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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规定配置幼儿教师、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非在编的保教人员来源、待遇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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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类幼儿园的保教人员(含早教指导人员)都能获得相应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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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般幼儿园在教师培训与骨干园长、教师配备上获得倾斜。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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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学前教育
| B7
保教质量
| 9.整体提高办园水平,园际办园水平差距缩小;三级园与看护点的业务指导落实。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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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由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3岁以下婴幼儿早期教养的指导与研究机制得到加强,早期教养与家教指导有质量。
| 妇儿工委、教育局
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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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保教活动无学科化、小学化倾向,保教质量管理与评价机制健全,质量监控切实有效。
| 教育局
|
12.医教结合有举措,建立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措施,无责任事故。
| 教育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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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义务教育
| B8
素质教育
实施
| 1.区域内不分重点校和非重点校,学校不设重点班,形成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内涵发展的管理与评价机制。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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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以课程教学为核心的学校教育改革,加强德育工作,贯彻落实《两纲》,促进家校互动及课内外教育的有机融合,推动学校特色发展与品牌建设。
| 教育局
|
3.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政策措施,降低择校比例,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公平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机制。
| 教育局
|
4. 规范和扶持民办学校及“纳入民办管理学校”经费、办学条件等工作机制;建立对困难学校帮困扶持制度,整体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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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创设师生民主平等、有效互动的教学环境;教学“五环节”落实,教学有效性提高;减负增效措施落实。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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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均衡水平
| 6.常住人口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按时入学率达99.7%;最大限度满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需求。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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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初中学生学业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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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小学教师本科学历达到5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90%以上。“纳入民办管理学校”教师100%具有教师资格,学历要求符合本市规定。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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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人口导入区适当放宽。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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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校严格执行市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纳入民办管理学校”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齐课程,教育教学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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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义务教育
| B10
办学成效
| 11.善于总结典型经验与案例,形成一批依法规范办学,管理模式创新,“轻负担、高质量、有内涵”的特色学校。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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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校传承优秀文化,积淀办学底蕴,营造“为了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和谐校园氛围。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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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纳入民办管理学校”注重办学信誉,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逐年提高。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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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社会代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代表)和学生、家长对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价的满意度达95%。
| 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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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高中教育
| B11
规划与
指导
| 1.加强领导,深化素质教育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形成高中教育的正确质量观与舆论导向。
| 区政府、教育局
|
2.区域有针对高中各类学校的分类指导规划和举措;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互相融合的有效机制,普高与职高比大体相当。
| 区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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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学校制定符合课改要求、体现学生需求与学校办学定位的课程计划与管理制度,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供可选择性及保障。
| 区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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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多样化
发展
| 4.构建高中学校与社会单位机构有效合作的机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途径与方法,形成多元办学格局。
| 教育局
|
5.形成对学生的理想教育、公民素质、心理健康、学业成就、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制度,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 教育局
|
6.开发和运用体现课程要求的社会课程资源,建立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
| 教育局
|
7.树立全面质量观,不下达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等相关指标,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多元评估制度以及高中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制度。
| 教育局
|
8.确立学校创建特色的改革项目,促进学校发展优势和特色形成,形成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活动富有创意的高中。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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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特色办学
| 9.各高中学校能根据办学基础和传统,逐步形成办学特色。
| 教育局
|
10.区域内高中学校的办学得到社会、学生与家长的认可;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发挥引领作用。区域内有若干所学校办成在全市有影响的特色高中。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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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特殊教育
| B14
管理保障
| 1.学前教育阶段特教设点布局合理;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关注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高中阶段特教多渠道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为就业做好准备。
| 教育局
|
2.建立并完善特殊教育帮困助学制度,落实相关的减免措施。
| 民政局、教育局
残联
|
3.按编制标准配齐师资,特教教师持双证上岗。区域建立长效的特教师资培训机制,落实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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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开展对残疾儿童的评估、安置和个别化教育建议等工作。
| 教育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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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特教学校
| 5.改善办学条件,聋校、辅读学校达标,其他特教学校(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配置电梯等无障碍设施。
| 教育局
|
6.特教学校配备专职康复教师。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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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执行特教课程计划,完善课程体系,加强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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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
随班就读
| 8.区域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有完整的区域网络化管理体系。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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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有关规定,建立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发挥管理、指导、服务等作用。随班就读10人以上的学校专设资源教室,配1名专职资源教师。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一般设2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区域内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超过30所,设3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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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个别化教育计划,保证每天30分钟的个别训练。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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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医教结合
| 11.建立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有效的区域医教结合运行机制。
| 教育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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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规定开展对残疾儿童的医学检测工作,并建立信息化档案。
| 教育局、卫生局
|
13.区域通过制度建设、课题研究等途径,开展医教结合研究工作。
| 教育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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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职业教育
与学习型
城区建设
| B18
规划与
监控
| 1.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有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措施落实有效。
| 发改委、建交委
人保局、教育局
财政局、规土局
|
2.建立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 人保局、教育局
|
A6
职业教育
与学习型
城区建设
| B19
教师素养
| 3.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教师的机制,引入企业技能型人才到职校任教及职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 教育局
|
4.设立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并逐年提高。
| 教育局
|
B20
专业建设
| 5.职业学校与培训机构的专业结构、课程设置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有序构建职前(学历)教育与职后(培训)、再就业人员培训体系,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 人保局、教育局
|
6.职业教育资源(开放实训中心)面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开放,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探索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情况。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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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推进机制与
资源共享
| 7.发展学习型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交流、评比和表彰,打造群众性学习载体和活动品牌。
| 文明办、文化局
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
8.开展学习型组织理论研究,指导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实验)街道和学习型社区(街道)工作。
| 文明办、文化局
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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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图书馆、教室等设备,满足社区教育需求。城市80%的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包括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免费向学校开放。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应达到人均4.8册。
| 文明办、文化局
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
B22
社区教育
三级网络
| 10.区建立独立的社区学院,街道建立社区学校,建设与完善居委社区教育学习站点。
| 文明办、教育局
体育局、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
11.推进街道社区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健全学校建制、管理机制、经费投入、人员配置、师资队伍、校舍设施和业务功能。
| 文明办、教育局
体育局、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
12.每个居委招募“终身学习推进员”,形成较为完整的市民终身学习指导服务体系。
| 文明办、教育局
体育局、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
13.三级教育网络初步形成涵盖文化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老年教育等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各类市民提供职业培训、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和功能拓展的社区教育课程与教材。
| 文明办、教育局
体育局、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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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职业教育
与学习型
城区建设
| B23
群体学习
活动
| 14.定期为未入托的散居儿童开展亲子教育活动。利用寒、暑期积极组织社区内未成年人开展各类素质教育活动。
| 地区办、未保办
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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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为在职人员、失业人员(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外来人员、残障人员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 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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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丰富老年人生活、增进老年人健康的知识型、休闲型和保健型文化教育。巩固和发展市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成果。
| 地区办
各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