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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的通知
(虹府办发〔2012〕9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虹口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到2020年,上海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规定,以及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督〔2011〕1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的通知》(沪教委督〔2011〕30号)要求,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12年9月对虹口区进行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为做好迎接综合督政的相关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虹口区迎接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小组,由吴清区长任组长,李国华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府办、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妇儿工委、区残联、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科委、区人口计生委、区人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规土局、区地区办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局长常生龙任主任,区府办副主任殷光霁、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郑万瑜任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区府办负责对跨部门工作进行协调,对本方案的执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自查自评、总结报告编制、文件资料整理等工作,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全区迎接综合督政的宣传工作,制作完成主题为“为了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的迎检宣传短片(时长约10分钟),并配合做好社区教育方面的相关工作。

  (四)其他相关单位负责根据《虹口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及责任分解表》(附件)明确的职责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

  三、时间节点

  (一)3月下旬,召开虹口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动员大会,部署自评报告起草和相关资料准备工作,为新一届虹口区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人民教育督察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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