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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长效发展。

  1.各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制定相应的计划措施加以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切实执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共同推进本区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2.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建交委、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地区办、区物价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红十字会要结合工作实际,有效参与和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虹口有线电视台、《虹口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为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提供有效的公益性宣传。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努力提高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实效。

  1.区卫生局要制定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区无偿献血与血液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2.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血头”、雇人献血和冒名顶替献血等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3.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管理工作,加强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审证用血管理,形成“献、采、供、用”一体化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搞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增强本区街头血液募集效能,注重对献血者的关爱;进一步完善缺血(Rh(D)阴性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量纠正预案;深入调研,针对血液管理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创新机制与对策,积极加以应对和解决。

  4.区内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计划用血,加大对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力度,提升医务人员的科学合理用血理念。深入推进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其他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开源”和“节流”并举。

  (四)保持特色、发扬传统,不断完善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模式。

  1.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是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优良传统,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血库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2012年,各单位要继续发扬传统,发挥团体自愿无偿献血的优势,有效落实本年度献血目标。

  2.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及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遏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现象,严防雇人献血、冒名顶替献血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做好2012年夏季高温季节的无偿献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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