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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4.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或示范餐厅。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各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在有条件的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的简易设备。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糖等服务。

  3.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现在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

  4.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六)加强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居委会、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四、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管理方案,并加以整体协调推进;成立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社区诊断、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患者管理等活动;会同区委宣传部,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制定媒体传播计划,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区总工会负责协调下属工会落实工间操和职工体检工作。

  区人保局负责细化和落实城镇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确保补偿水平,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

  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安排的卫生事业费总预算,统筹安排经费,落实慢性病防控配套经费,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长期开展。

  区教育局负责制订学生慢性病防治教学计划,制定中小学校控烟制度;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口腔卫生宣传教育,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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