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虹府办发〔2012〕18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单位:

  《虹口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虹口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和本市卫生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全区形成良好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控氛围,降低慢性病发病率,提高市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探索适合区情实际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主要指标

  (一)知识知晓率。

  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

  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

  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四)慢性病管理率。

  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30%。

  (五)慢性病控制率。

  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25%。

  三、工作任务

  (一)收集基础资料。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