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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完善一个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本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紧急援助、精神慰藉等设施、服务,以及配套的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优先保障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的服务需求,兼顾全体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条件的要求。

  在养老硬件设施方面,结合旧区改造、新建小区、养老机构改扩建等开发建设,严格按照相关配置要求,由区规土局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从源头上配齐配足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等为老服务设施,做到“新账不欠、旧账逐年还”。区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养老设施运营的监管,建立科学且行之有效的考评制度,以及相应的扶持激励机制。

  在养老软件服务方面,依托本区“1+8+230”社区生活服务体系及“网上敬老院”平台,建立覆盖面广、服务内容丰富的实时服务网络,推进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进一步推进“智能居家宝”、电话关爱等为老服务实事项目,充分体现“科技助老”优势,实现老人关爱“零距离”。充分发挥区老龄委协调机制的作用,整合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各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整合社会资源,引进和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能力,实现合作共赢。

  (二)优化两支队伍。

  1.优化专业化服务队伍。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机制,进一步拓展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吸引中高级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继续鼓励失业、协保等人员尤其是低保人员参加服务队伍,组织化、规范化地承担有关项目,同时通过第三方加强过程监管和服务评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养老机构在为老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2.优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并支持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快培育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结合居民区自治、“文明楼组”创建等活动,倡导邻里互助的精神,推进老年人结对关爱,构建较为完善的老年人家庭照顾社区支持系统。

  (三)突出三类重点。

  对全区60岁以上的实有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和市场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其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养老服务重点聚焦三类人群:具有本区户籍的有特殊贡献、孤老和高龄独居、生活困难老人,统筹兼顾有普遍服务需求的其他老人。对重点对象,原则上由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补贴;对其他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年人,则由其自费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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