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虹府办发〔2012〕21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本区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不断提高。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民生导向,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以高龄、独居、困难老人为重点,着力健全完善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扶持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二)专业化服务与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
(三)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
(四)重点保障与兼顾一般相结合。
(五)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着力提升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紧急援助四个方面的服务,利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依托本区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和“网上敬老院”平台,提升社会组织后台承接服务水平,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提升水平,实现社区养老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标准规范化,使老年人在社区享受到就近、便捷、优质的服务。
四、工作任务
以“完善一个体系、优化两支队伍、突出三类重点、深化四项服务、健全五项机制”为主要内容,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