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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本区推进“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大力推进日常生活垃圾“小分类”,减少日常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

  1.规范全程分类物流系统。合理安排各类垃圾物流,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特别要合理配置专业分类收运装备,制定分类收运计划,加强对分类收运企业的考核,合理设计分类收运作业经费划拨标准,确保全程分类。积极探索推进居民家庭生活垃圾与餐厨果皮的“二分类”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实施餐厨垃圾生化处置。

  2.建立分类收集专业队伍。建立负责生活垃圾分拣的分类收集队伍,对居民投放的废弃物按有关要求实施前期分拣,并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为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创造务件。建立属地化的分类指导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居民和分拣人员的专业指导,实施监督,确保分类减量取得实效。

  3.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及分类考评激励机制。根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实际情况,建立日常生活垃圾计量管理系统;根据实际减量效果,实施必要的激励措施;建立分类收运考核结果与收运企业作业经费、收运人员收入等挂钩的工作机制;探索以街道为单位、以计量系统数据为依据,将生活垃圾处理量“超量加收、减量奖励”政策延伸至街道层面,重心下移,夯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2011年至2015年,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分为试点、推广、完善三个阶段加以推进。

  (一)试点阶段(2011年)。

  以欧阳街道全区域为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将该区域内90%的独立可分类小区、100%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90%的学校等纳入试点范围。完成试点区域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全区清道垃圾、全区90%区域范围内的绿化垃圾的“大分流”收运系统建设,以及全区30%区域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大分流”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建设。全年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较2010年减少约5%。

  (二)推广阶段(2012年-2013年)。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完成全区60%以上区域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大分流”收运系统建设。到2013年底,全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较2010年减少约15%。

  (三)完善阶段(2014年-2015年)。

  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完成全区95%以上区域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大分流”收运系统建设。到2015年底,全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较2010年减少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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