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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本区推进“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到2015年,在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95%以上的区域建成“大分流”收运处理系统。

  (三)逐步降低进入虎林路垃圾码头的本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以2010年本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为基数,“十二五”期间每年平均减少5%,确保到“十二五”期末本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减少20%,力争减少25%。

  三、主要任务

  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思路,坚决把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等从日常生活垃圾中分流出来,做到单独收运、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杜绝“大分流”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系统。积极推进居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逐步体现废弃物回收的实效。

  (一)强化生活垃圾专项分流管理,逐步建立“大分流”垃圾分流收集、运输、处置的物流系统。

  1.抓好装修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坚持“源头减量、有序管理、专业收运、资源利用”的原则,逐步建立装修垃圾单独收运处置利用系统,拓展装修垃圾处置利用途径,实现有序处置、有效利用,遏制偷倒、乱倒装修垃圾的行为,推进本区装修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逐步建成覆盖全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网络,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技术先进、监督有效的监管体系,实现餐厨垃圾“应报尽报、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3.完善大件垃圾、电子废弃物收运服务。在居住区合理设置大件垃圾堆放场所,建立健全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专业队伍运输、资源化利用机制,不断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明确电子废弃物再利用标准,拓宽大件垃圾、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渠道,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建立大件垃圾、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

  4.抓好枯枝落叶收运系统建没。完善绿化枯枝落叶单独收集系统,加强收运企业管理,居住区应单独堆放修剪绿化时产生的枯枝落叶,及时预约收运企业上门收运,防止枯枝落叶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鼓励绿化养护单位开展枯枝落叶就地粉碎、腐熟堆肥等资源化利用。

  5.推进生活垃圾渗沥液规范排放。本区生活垃圾含水率偏高,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对末端处理设施运行的环境控制造成较大障碍。针对上述情况,逐步对本区现有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进行改建,降低生活垃圾含水率,规范渗沥液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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