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软件的维护和使用,开展涉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道口设卡堵截,加大废旧爆炸物品、非法伪劣烟花爆竹的排查、收缴和销毁工作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世博会期间中环线内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中环线外实行销售单位周报告、批发单位月报告、实名购买制度。世博会期间暂停大型燃放活动审批。
(二)全力以赴,加大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管控力度。
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世博、保安全、反三违、治隐患,护卫世博200天”专项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世博会安全保障措施, 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本质安全度,为成功举办2010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入开展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闲置厂房,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为重点的排查治理工作。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定期通报隐患整治的完成情况。
3、加大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世博会阶段性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性以及汛期高温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安全办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做好“五一”、汛期、“十一”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部门、各街道、镇和各区管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继续把隐患排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市政府29号令)。在世博会期间对本区范围内民用爆炸物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物品采取特别管控措施。开展以加油(气)站和危化单位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切实保障世博会安全、顺利举办。
建筑施工:实施建设工程“全覆盖”监管,强化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防范机制、问题发现和上报机制。强化对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着力抓好重大工程文明施工示范先行工作。开展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