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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国资委《关于推进闸北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对于建设资金暂时存在缺口的项目,由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BT方式予以实施。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并建设。BT类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移交给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间进行回购。在BT运行方式下,区政府将创造条件,为项目的顺利运作提供支持和便利。
  四、代建单位职责
  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委托,对受托建设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根据委托范围和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与项目单位签订代建委托合同,并严格按照委托合同中确定的权限和内容,从事代建项目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
  1、项目前期策划阶段:协助项目单位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环评、安评等有关审批手续。
  2、项目实施前的准备阶段: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等,并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中标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审查工作;初设阶段办理环保、劳保、消防、民防、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建筑节能等审批手续,落实供电、供水、排水、燃气、通讯等配套申请;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分别上报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项目实施阶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并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中标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市政工程接用等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做好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工作,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4、项目竣工移交阶段:会同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报批及备案;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项目单位交付项目资产,同时移交项目工程、财务档案以及经整理汇编的相关技术资料。
  (二)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向财政部门办理资金申请,并定期向项目单位、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报送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三)严格按照项目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组织建设管理,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建设内容和标准的,应会同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实施。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项目审计工作,及时办理项目清算、核销,并协助项目单位完成资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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