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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2011年闸北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献血办公室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和市卫生局《关于血液执法职能调整事宜的通知》(沪卫人〔2005〕27号)规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职能,争取体制和编制的优化,有效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强化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业务培训力度。三级、二级甲等医院要开展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各医院要积极开展病人家庭互助献血,严格遵循家庭互助献血的规范标准,不断提升血液来源,做到节流与开源并举。
  继发挥区输血质控小组作用,督导医疗用血机构临床用血质量检查,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附件:
  1、关于下发2011年献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2011闸北区无偿献血工作任务目标分配表
  3、2011年度献血目标任务书签收单

  闸北区卫生局
二○一一年一月

  附件1:
  关于下发2011年献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为确保医疗临床用血需求,保障人民身心健康,请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无偿献血,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2011年献血工作目标任务。

  您单位2011年献血工作目标为     人。

  备注:
  (1)2011年献血工作目标任务是按各单位2010年9月份的养老金缴费人数的 6.5 %比例下达。
  (2)各单位接到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严格按照你单位确定的献血时间落实完成献血工作目标任务。
  (3)如要办理献血单位转移变更手续,请在2011年5月底之前到献血办办理。

  联系电话:56332323、56336141

闸北区献血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附件2
  2011闸北区无偿献血工作任务目标分配表

单   位

工作任务目标

闸北区区政府机关

19

闸北区委党校

2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

134

闸北区人民法院

14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

9

闸北区司法局

2

上海市闸北公证处

2

闸北区审计局

2

闸北区财政局

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

17

闸北区国家税务局

28

上海市闸北区商务委员会

1

上海市闸北区工商业联合会

1

闸北区民政局

1

闸北区机关服务中心

7

闸北区教育系统

437

闸北区卫生系统

183

市级卫生系统

202

闸北区文化局

12

闸北区体育局

10

闸北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95

闸北区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

103

闸北区北站街道办事处

203

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办事处

133

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

103

闸北区共和新路街道办事处

103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办事处

133

闸北区临汾街道办事处

72

闸北区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143

闸北区彭浦镇政府

173

上海市闸北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1

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9

上海市闸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

上海市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对外联络办公室

2

闸北区就业促进中心

3

闸北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3

闸北区民防工程管理所

1

闸北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1

上海市总工会闸北区工人俱乐部

1

闸北区福利院

1

不夜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1

中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33

上海烟草集团闸北烟草糖酒有限公司

15

区属其他单位

105

市属企业单位

3337

合 计

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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