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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2011年闸北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2011年闸北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1〕4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卫生局《2011年闸北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2011年闸北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1年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及上海血液供需要求,根据沪府办发〔2010〕45号《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精神。上海市2011年献血总量为46万人份(每人份为200毫升)。我区无偿献血总量为5983 人份,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的96%。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目标,结合闸北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围绕“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和实施血液工作规划。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关系到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是“十二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各部门要在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行动中,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完善和实施好“十二五”期间有关血液工作规划,力争开局良好,为今后五年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阶段性目标和实施计划,不断探索无偿献血工作的创新机制,强化无偿自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单位参加无偿献血。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闸北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开展,保证临床血液供需平衡和安全。

  二、坚持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模式,保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工作方式。
  面对上海医疗临床用血需求迅猛,上海市民献血主动性不强,血液募集困难,宣传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部门要在确保流动车、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基础上,加大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献血宣传招募工作。各单位献血可按照(养老金缴纳人数)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 6.5%,各乡镇、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 2.5%的比例,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单位献血工作由养老金缴纳地的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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