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贯彻落实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做好新法规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新法的要求调整完善许可监管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职能衔接,确保《条例》平稳过渡,顺利实施。
(二)完善保化许可稽查机制,规范保化产品执法行为。落实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完善保化产品许可、稽查、不合格产品追踪等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三)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秩序。强化保化产品日常监督,重点监视集散渠道以及时发现问题来源和地下窝点。通过开展业务督查、飞行检查等形式的监督指导,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整顿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五、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技术能力建设,高质高效完成日常检验任务和各项专项检验检测任务,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技术支撑。要继续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巩固和发展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成果。积极为辖区内外食品药品企业提供优质的检验技术服务,促进区域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发展。
六、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服务食品药品企业经济发展
(一)落实和巩固“阳光行政”和“效能大提速”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二)充分发挥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能,把扶优扶强和打假治劣结合起来,营造公平、净化的环境。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企业严格自律,做到诚信经营。
(三)加大监察力度,促进政风和窗口建设。把监察工作贯穿于各项监管业务之中,抓住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等工作,严格程序规定,完善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认真落实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和首问责任等制度,积极开展政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四)继续推进落实企业联系人制度和“走访企业”活动。主动、靠前、优质地为企业服务,认真吸取企业发展中提出的意见,大胆探索服务产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