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药监分局《2011年闸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1〕9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食药监分局《2011年闸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1年闸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后世博”拓展之年,要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专项整顿成果、推广世博保障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本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
2011年,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全局,坚持“全程监管、依靠科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区实际,巩固有效机制,深化制度创新,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能,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闸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懈努力。
2011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综合协调,增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的工作合力
(一)做好设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有关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落实设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具体方案。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运转有效。借助食安委平台、发挥食安办作用,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推进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综合协调工作,增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管合力,推进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及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按照市有关部委关于开展“百千万示范工程”活动的要求,力争创建1-2个具有引领作用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街道。
(四)组织实施设立社区食品安全监测点工作。通过完成该项政府实事项目工作,及时掌握本区消费市场食品安全情况,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节点,定期统计分析,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市民提供预警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