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改善城乡环境和市容市貌
9、保洁作业。积极落实市城市管理部门发布的新环卫保洁定额,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路面垃圾滞留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90条道路的机扫率和冲洗率达到100%。加强行业监管,全面厘清落实我区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建筑立面、水域河道、绿地广场、铁路窗口单位以及交界地带的保洁责任和保洁标准,着力消除保洁盲区。此项工作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10、生活垃圾。进一步提统,试点垃圾全程分类物流系统,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垃圾分类收集,每年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减量达到规定指标。此项工作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11、户外广告。按照规划加强户外广告审批和监管。以南北高架、内环高架、中环沿线、铁路上海站、大宁国际商业广场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对影响市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的巡查、管理和执法。根据店招店牌设置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世博期间各街道、镇实施的店招店牌整治项目在与业主方签订店招店牌质保责任书之后纳入日常管理,对于整治时间超过一年的店招店牌由各门责单位(业主)自行负责店招店牌的维护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12、绿化景观。推进岭南公园、三泉公园、大宁灵石公园东块(广中公园部分)老公园改造,完善公共绿地基础设施,积极推广立体绿化,提升绿地景观。在铁路上海站地区(天目西路-大统路-中兴路-恒丰路)、海宁路(河南北路-天目中路)和恒丰路(汉中路-天目西路)等市区两级重点区域实施花卉景观常态布置。街道、镇、站区绿化市容管理所落实绿化管理职能,结合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建立绿地巡查制度,区绿化署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保障,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属地化监管。此项工作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13、景观灯光。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合理布置景观灯光,防止灯光扰民,逐步推广节能型灯具。提升不夜城地区现有景观灯光建设成果,加强迎宾大道(天目西路)和黄金大道(恒丰路)两侧商务、居民楼宇灯光以及行道树夜景装饰灯的检查维护工作。继续推进大宁国际广场周边地区景观灯光建设,完善该地区共和新路两侧居民楼宇平改坡灯光,新增新梅共和城、宝华现代城两个居民小区首排建筑立面景观灯光。积极打造苏河湾景观区域,推进该地区西藏北路、海宁路两侧商务、居民楼宇灯光建设,形成现代景观的苏河湾灯光。此项工作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14、环保治理。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控制“水、尘、烟、声、杆”等环境影响主要因素。防止开工工地扬尘污染,加强“冒黑烟”、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鸣号等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注重以环评和限批等手段控制噪声污染,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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