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2011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1〕11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根据闸府办发〔2011〕5号文的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区政府2011年度所列16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为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目标,现将16项重点工作按照区政府领导分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分。望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加以对照,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并将进展情况按规定时间节点反馈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项目编号及内容以本通知下达为准;
2、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工作项目落实情况应包括:正常进展情况、主要做法、需提请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的事宜;
3、各项工作责任人原则上为各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确保督查工作正常推进,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及督查工作联络员,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以电子文本(局域网)或书面形式反馈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联系人:薛莉萍、王正平;联系电话:63805390转6908、6906;直线或传真:63819346);
4、今年第一次报送的时间为5月10日前,内容应为2011年16项重点工作1-4月份进展情况,之后每过两月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和节点目标安排表(略)
附件二: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双月报表
附件三:督查工作网络登记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二
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双月报表( - 月)
部门: 责任人签发: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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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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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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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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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附件三
重点工作督查联系人登记表
部门或企业:______(单位盖章)
| 分管领导
| 督查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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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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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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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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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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