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区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
四、检查方法
(一)部门自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本部门实施《
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并填写附表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同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一式三份)。
(二)区人大联动重点检查。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各部门的自查报告,选择部分区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区政府法制办配合做好重点检查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5月至6月为自查阶段。各部门的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同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一式三份)。
(二)7月上旬为重点检查阶段。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按照要求组织重点检查。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
行政处罚法》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职能机构的作用,保证此次检查的顺利开展。
(二)实事求是,认真自查。各部门要根据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书面自查报告要反映出执行《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三)讲求实效,严格规范。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通过自查,认真分析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促进《
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政府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自查要求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本市政府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自查要求
一、实施行政处罚主体的情况
1、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来源情况(请填写附表一);
2、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队伍配备、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等队伍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