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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旅〔2011〕87号)


各区县旅游局、锦江、衡山、东湖(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上海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上海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上海市旅游饭店业2011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本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根据市政府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情况,市旅游局对2011年本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以下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动旅游饭店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创新节能工作举措,促进低碳旅游经济发展。二是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夯实节能监管基础,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培育节能典型标杆企业。三是深化绿色旅游饭店创建与评定,健全旅游饭店节能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的工作更有成效。四是积极有效地推进旅游饭店用能审计,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行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旅游饭店综合节能技术改造,调整和优化用能结构,切实提高用能效率。总体目标:确保完成2011年旅游饭店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65%节能目标,新增绿色旅游饭店47家的“创绿”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切实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为确保实现市政府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所确定的旅游饭店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的目标,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本地区旅游饭店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分解节能减排指标,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将节能考核指标与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年度复核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饭店评定星级和年度复核内容之一,对于严重超出合理用能指标范围的企业,应责成其整改,制定节能技改计划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能源管理水平,降低能耗。各旅游饭店要根据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下达的2011年能耗考核指标,制定本单位本年度节能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部门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持续不断的做好本单位能效指标控制工作,为完成“十二五”本市旅游饭店节能目标开好局。

  表1:2011年本市区、县三星以上(含三星)旅游饭店能源消耗控制指标

序号

区、县

2010年能耗指标完成情况

2011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备 注

单位营收能耗(吨标煤/万元)

同比(%)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吨标煤/M2

1

黄 浦

0.24

-32.4

0.06780

1.65%

各区、县201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仅作参考,能耗比值基数以市统计局2011年 4季度核定数为准。

2

卢 湾

0.27

-25.7

0.07726

3

崇 明

0.28

-8.1

0.04444

4

浦 东

0.28

-28.5

0.05532

5

长 宁

0.29

-24.4

0.05749

6

静 安

0.29

-20.3

0.06941

7

青 浦

0.30

-19.0

0.03009

8

宝 山

0.31

-33.7

0.04094

9

奉 贤

0.32

-21.9

0.06625

10

虹 口

0.33

-25.5

0.05202

11

杨 浦

0.33

-20.4

0.05028

12

徐汇

0.34

-27.0

0.05672

13

普 陀

0.36

-36.4

0.04336

14

松 江

0.38

-19.7

0.05784

15

闵 行

0.39

-17.5

0.04601

16

闸 北

0.40

-31.7

0.04872

17

嘉 定

0.40

-17.6

0.06254

18

金山

0.57

-3.8

0.03424

 

全市

0.30

-26.3

0.0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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