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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和对突出问题的重点治理。继续落实做好市纠风办部署的旅游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纠纷在线网上测评、962114纠风投诉热线电话受理、政风行风热线电台直播等测评与考核工作。对去年总结或测评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继续落实问题整改措施。重点整治旅游虚假广告、旅游包车不按合同规定安全规范用车、旅游强制游客消费问题。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加大曝光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导游人员管理。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旅游市场秩序和诚信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度,依据《上海市旅游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会同工商、公安、城管、文化执法总队等部门,从快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零负团费超低价竞争、强迫游客购物消费、虚假广告宣传、挂靠承包经营等严重扰乱市场和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旅游经济健康、平稳和较快发展。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素质的教育培训和引导,积极推进导游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坚持创新工作方式。继续开展对本市旅游企业的行风测评工作,坚持把游客满意度作为行风建设的评判标准。测评结果年底向社会公众和媒体公布。及时总结推广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经验,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坚持做好市区两级政风行风监督员培训工作,坚持组织旅游行风暗访工作以及星级饭店评定、A级景点评定中工作作风和工作质量的跟踪回访制度,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特点,拓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行业内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三比三做”活动,即比服务水平,争做优质服务先进;比守信践约,争做诚信文明先进。比工作业绩,争做爱岗敬业先进。开展好市旅游协会组织的“感动宾客从我做起”优质服务活动。
  七、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把政风行风建设与各项改革措施紧密结 合,坚持制度创新,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会同和协调工商、公安、城管、物价、文化执法、纠风、文明办、消保委等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的综合监管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旅游行风建设的工作格局。发挥旅游协会自律作用,深入推进行业风气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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