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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旅游景区(点)导游员培训和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成绩公布和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自2011年1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旅游人力资源网”(www.shtourhr.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由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颁发“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其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并不予补考。
  六、考试报名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需至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近西康路)接受报名材料审核,办理付费手续。具体时间为4月18日(周一)至4月20日(周三),上午 9:00至11:00、下午 13:00至16:00。
  2. 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IC卡)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背面署名)、《2011年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根据报名条件需证明学历者,须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3. 报考费用:
  初级导游报考中级导游考试费190元;
  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考试费100元。
  七、奖励措施
  参加2011年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导游员,可免予参加2012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
  八、有关要求
  1.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动员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
  2.中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并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需参加培训的导游员可联系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见附件2)。
  九、联系方式: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纯
  联系电话:61322180,61322153
  传真:61322171
  地址:海防路429弄100号
  邮编:200040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1. 2011年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 2011年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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